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七項財務管理制度,構建起“1+5+1”財務管理監督體系,提高機關內部管理水平,全面加強風險防控,深化黨風廉政建設。“1”即《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務管理制度》,“5”即《機關財務管理與內部控制辦法》《采購管理辦法》《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》《項目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》《項目資金預算績效一體化管理辦法》5項具體辦法,“1”即《內部審計工作辦法(試行)》監督體系。
制度體系旨在貫徹黨中央、自治區關于“過緊日子”的工作要求,落實歷次巡視、審計以及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的整改要求,聚焦職責流程、風險節點和防控措施,形成一條可察、可控、可考、可究的完整內控鏈條。強化管理職責,建立明確召集人、副召集人、成員部門的工作機制,規定各項經濟業務活動決策權限,明確內控關鍵崗位責任制,構建權責清晰、制衡有力、監督有效的工作機制。細化流程控制,全面梳理業務流程,明確業務環節,加強預算、收支、采購、資產等關鍵事項內部控制,確保覆蓋全面、操作便捷、實施有效。深化內審監管,明確內部審計規范及整改要求,全面、客觀、公正評價機關和事業單位財務活動,及時發現問題、堵塞漏洞、防范風險、提升效能。
下一步,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加大制度執行力度,強化監督考核,確保各項制度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。